因應2025/01/01法規調整,折讓單開立與作廢功能將改由賣方(銷售方)開立上傳,故修改折讓單作廢功能,供營業人使用。
一、程式代號與功能說明
程式代號: EINV151

功能:
該程式設計用於管理並上傳作廢的折讓單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具備以下功能:
- 查詢已開立的折讓單。
- 將折讓單作廢並上傳至財政部平台。
- 須確保作廢操作符合稅務規範,包括買方通知和當期作廢限制。
- 提供折讓作廢相關的稅務資訊與上傳財稅平台記錄。
二、程式適用情境
- 適用於:營業人需在當期處理因折讓內容有誤或交易取消而需作廢的折讓單。
- 解決問題:
- 折讓作廢僅限於當期,請避免因跨期作廢導致申報異常。
- 確保買方在折讓作廢後獲得通知,防止稅務申報異常爭議。
三、操作畫面欄位與條件說明
主要欄位:
- 折讓單號:唯一識別碼,用於記錄與追蹤折讓單。
- 折讓日期:顯示折讓單的開立日期。